![]() |
|
![]() | |||||
![]() | |||||||
|
|||||||
|
“中山杯”华侨文学奖征文
来源:中国作家网 日期: 2009-9-9 10:17:11 被阅读次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推动华侨文学事业繁荣发展,经中国作家协会同意并报中宣部批准,由中华文学基金会和广东省中山市委、市政府共同主办“中山杯”华侨文学奖,现将参评该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奖范畴 1、评奖对象: ①小说奖(含长篇小说、中短篇小说集); ②诗歌奖(新诗集); ③散文奖(散文集); ④纪实文学奖(含长篇报告文学、传记文学); ⑤剧本奖(含电影、电视连续剧、电视系列专题片剧本)。 2、出版与发表: ①出版时限为自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开始至征集截止日期止; ②长篇小说、纪实文学和剧本类单篇作品必须已在国内报刊公开发表; ③中短篇小说集、新诗集、散文集和长篇小说、纪实文学、剧本类作品的单行本必须已由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。 3、题材与作者: ①作者为海外华侨(华人),题材不限; ②作者为大陆及港澳台华人,题材限于反映海外华人华侨生活; ③对反映华侨在中国改革开放后新生活、新变化的题材和反映孙中山先生生平的文学作品将给予重点关注。 二、参评截止日期:2009年9月15日(以收到为准)。 三、参评数额:不限。 四、参评要求 ①推荐者及作者需按要求填写《“中山杯”华侨文学奖参评作品申报表》,每部参评作品提交3~5册样书; ②作者系华侨的请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(如护照复印件等)。 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67号 中华文学基金会文学部 邮政编码:100009 联 系 人:王欢、朱晓岭 联系电话:010-83221483 传 真:010-83280260 Email:[email protected] 查询请登录中华文学基金网站:www.chinalf.org.cn
“中山杯”华侨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2009年8月5日 |
|